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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小贴士 (第十期)
信息来源: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3-12-04 15:14

把改革创新作为提案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


背景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全局性工作,它随人民政协的成立而出现,并随人民政协的发展而发展。这就要求提案工作必须根据变化发展着的政协理论和实践进行改革创新,必须深入总结提案工作的实践经验,深化对提案工作规律的研究和运用,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20149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20153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总结政协在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性质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政协民主建设、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从理论上加以概括提升,深化对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

——20199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总结经验,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他强调,“人民政协要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履职能力建设”。

重要意义

——加强提案工作理论创新是推动提案工作实践创新的迫切需要。

——加强提案工作改革创新是提案工作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

——加强提案工作改革创新是推动提案工作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客观要求。

工作思路

——不断推进提案工作理论创新。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导提案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回答和解决新时代提案工作一系列重要问题,积极构建新时代提案工作理论体系。

——不断推进提案工作实践创新。进一步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协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两支队伍”建设。

——不断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创新。要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促进各级政协组织在制度建设上的沟通交流。

他山之石

——湖南省政协以“政协云”App为载体,探索“互联网+提案”模式,在提案征集过程中,弹窗自动显示国内外此类问题的研究情况,提示哪些委员关注过此类问题,提交过哪些提案、社情民意、建议,目前有哪些委员关注此类问题,可点击其他委员在线交流,避免重复提案且集思广益。在提案审查环节,系统自动进行提案相似度分析,对重复提案进行提示。在提案交办环节,根据承办单位职能提示交办建议,提高交办准确率。

——河南省政协为增强提案督办实效,探索形成了提案督办工作“五步督办法”:第一步,网络预警——接近办理限时时,提案工作系统中,相关提案题目变为黄色,逾期未办理则变为红色;第二步,电话提醒——对逾期未办复单位,电话询问情况,提醒加快办理;第三步,书面催办——对逾期未办复且电话提醒无明显效果的单位,请党政督查部门印发督办通知单;第四步,走访督办——对办理进度明显滞后、办理质量较低的单位,请省政协领导带队进行专门走访;第五步,通报批评——对拒不办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印发书面通报。这一办法施行后,有力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

——浙江省政协树立提案工作与政协其他履职工作融合共进的理念,推动重要履职成果第一时间转化为平时提案,即时审查立案,即时协商交办;邀请关注相关议题的委员参加省政协重点课题调研、专项集体民主监督等履职活动,推动调研、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与重要建议转化为平时提案;强化融合意识,形成工作惯例,及时将全会发言、常委发言、界别协商意见转化为提案,做到政协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界别活动组都有履职活动成果转化形成的平时提案。

基本知识   

  1. 提案审查主体是谁?

:政协提案审查的主体是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提案者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提案后,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审查和处理,每届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提案审查工作由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之后的提案审查工作由提案委员会负责。提案审查的具体工作,在大会期间由大会秘书处提案组承担,在闭会期间由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1. 如何进行提案的“并案”处理?

:提案审查结果有一种形式是并案。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在审查提案过程中,会发现一些提案的主要内容和建议大部分相同,同时又符合立案标准,对这些提案将会作并案处理,原提案第一提案者均为并案后的第一提案者。承办单位须向并列第一提案者作出书面答复。

  1. 哪些提案会“退回”提案者?

答:提案者提交的提案遇到下列情形,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在审查提案时会将提案退回提案者:(1)对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以及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提案,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将在第一时间退回提案者进行修改。(2)不同提案者重复提交的提案退回提案者,或者高度相似的提案退回提案者。(3)要求提案者补充提案内容,提案者不再提交的退回提案者。(4)提案者本人要求退回的。

4、政协委员联名提案需要注意什么?

答:政协委员联名提案是指两名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合提出的提案,属于个人提案形式范畴,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要明确第一提案人,以便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和办理后与其联系。(2)政协委员联名提案时,第一提案人应向联名提案人说明提案内容,联名提案人应当了解提案的内容,避免随意联名。联名不仅是提案人行使民主权利,同时也是一种责任。(3)在网上提交提案时,提案提交系统设置了联名功能,第一提案人需要向联名人发出邀请,只有联名人同意,提案才能联名成功。如对方不同意联名,则提案联名不成功。(4)承办单位答复委员的复文只寄送第一提案人,不寄送联名人。

5、政协委员是否可以提交他人委托的提案?

答:政协委员原则上不能提交他人委托的提案。但是,政协委员是某个界别群众的代表性人物,有义务反映他们的问题、意愿和利益。当界别群众委托政协委员提交提案时,政协委员一定要认真研究、慎重对待,对委托提交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建议,要进行调查研究,且与自己的主观愿望相符合;必须按照提案的基本要求,经委员本人审核修改并签名后方可提交。提案一经审查立案交承办单位办理,参与提案办理面商、反馈办理意见的人只能是提出该提案的政协委员。提案者一般不得委托非政协委员参与提案办理、视察、面商等活动。

注:本期内容主要来源于全国政协提案委组织编写的“新时代提案工作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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