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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利、洪湖“七五”普法工作的视察报告
信息来源:荆州市政协 | 发布时间:2018-07-25 15:42

  荆州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6月7日至8日,胡荆琳副主席带领部分政协委员,视察洪湖、监利两地的“七五”普法工作。实地察看了洪湖市检察院、跑马路社区、大同湖法治文化广场;监利县工商局、联合调解中心、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室,听取了两地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形成了视察报告。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洪湖市“七五”普法工作情况

  “七五”普法以来,洪湖市分别出台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落实洪湖市执法机关2018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法治洪湖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等一系列文件,并将2018年作为“全民法治素质提升年”,通过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领导干部法治素质提升工程”和“市民法治素质滴灌工程”,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完善领导干部在线学法制度,全市领导干部无纸化学法用法参学率达到90%以上;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全市12个学校在市检察院聘请12名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活动,组织律师就农村普遍存在的法律问题开展专题讲座,今年已组织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问题2000余个,现场调解纠纷5起;编印“法律六进”普法读本15万本,在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学校、乡村进行精准投放,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

  2018年,洪湖市政府投资200余万元,建设人民广场、长渠公园两个法治文化广场,现已进入项目评审阶段;洪湖市司法局投资20万元,建成了该市首个村级规范化法治文化长渠;组织开展了全市“普法微电影集中展播”活动,对《生命线》《铁肩担道义》等17部法治微电影进行了巡展;成立了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以案说法、村民议事等于一体的多功能法治新平台--“徐伯说法室”,自成立以来,共调解民间纠纷百余件,进行普法宣传60余场次。

  (二)监利“七五”普法工作情况

  “七五”普法以来,监利县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综合治理、文明创建、绩效考核三大考核体系;严格落实普法工作经费,按照人均0.2元列入财政预算。三年来,县委中心组开展了31场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县四大家领导、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县直部门二级单位负责人集中学习了系列法律法规,听课人数达到3万余人次。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主题班学法24期,编印了宪法图册2000份、干部学法笔记2000余本、国家工作人员人手8册学法书籍、法律宣传单20万份,发放到各乡镇各部门,实现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全覆盖。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全县政法干警、法制副校长、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各乡镇中小学,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200多场,赠送书籍10万余本,受教育师生达20多万人。同时,组织实施“法律多进”活动,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000余次,送法下乡活动3500余次,1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多数已聘请法律顾问、开展企业培训3万人次、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件、法律援助事项1万件,解答法律咨询30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万余,法治惠民辐射160万人。

  监利县积极创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妇女维权站、青少年维权岗等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全县现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希望书屋)11个、维权岗2个。完善法律服务阵地,充分发挥公安、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员、法官、检察官等作用,设立行政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人民调解室、乡镇检察站等法律服务站所,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普法主体对普法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存在“重执法轻普法”的现象,认为普法就是一个“软任务”,干好干坏一个样。普法工作实践中还存在具体措施不够细化精准、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第三方评估制度、以案释法制度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特别是普法责任制考评结果具体运用机制和落实不到位的责任追究机制的缺失,导致对普法工作重视不足、热情不高,不能有计划、有目的的主动开展工作。

  (二)保障机制不完善。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后,各地各部门承担的普法任务较过去更为艰巨,现有的人力、物力等保障水平与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何优化人员配置、落实经费保障、提高普法人员工作专业性、积极性、主动性去适应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是摆在落实普法责任制面前的现实问题。

  (三)面向社会化的宣传效果不明显。由于受限于普法主体、对象的参与程度不高,导致层层动员、总体布局的普法模式虽然声势浩大,但效果有限。同时,普法还停留在“拉横幅、发资料、搞接访”层面,不少宣传内容专业性较强,法律解释生硬,缺少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对法与理进行详细说明的鲜活案例。虽然也通过各类媒介进行广泛普法宣传,但是普法内容往往是法条式、灌输式的,缺乏普法主体与教育对象之间的有效互动,导致普法需求和供给脱节,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普法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普法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基础性工作,因此,全市“七五”普法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广大群众法治素养为总目标,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七五”普法工作要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污三大攻坚战,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明确普法任务。要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充分利用以案释法制度、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社会普法。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组织新闻媒体跟踪调查“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科学评价机制,探索建立以第三方评价为主的考核评价机制,把群众的反馈意见作为衡量各部门普法工作的重要标准,倒逼执法主体落实好普法责任。

  (三)坚持突出落实“普法责任制”这个重点,抓住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生普法这两个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全民普法。切实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做到实处。全面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任前考法、年终述法、向宪法宣誓等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无纸化学法用法年度规定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确保参考率、合格率均达90%以上。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格局,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程、师资“四落实”;落实中小学校聘请法治副校长工作;在有条件的高校和中小学校开展“一校一律师”工作;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校建设;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宣讲进校园、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等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宪法法律宣传教育。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本职责任务。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至基层,特别是将法治宣传切实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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