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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荆州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荆州市政协 | 发布时间:2018-09-28 18:09

政协荆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机构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

1.责政协荆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

2.织实施政协荆州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责市政协委员调查、视察、考察、座谈、研讨、民主监督等日常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和具体实施工作;

4.查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政策,以及县(市、区)政协工作经验、共性问题及解决办法;

5.责市政协的宣传和信息工作;

6.责收集并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反映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意见和建议,并了解受理、批办和落实情况;

7.责联系管理市政协委员、联系在荆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8.责市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和机关车队的管理工作;

9.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10.责市委、市政府交付的重大事项的联系和办理工作;

11.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内设秘书科、人事科、行政科、联络科、离退休干部科)、研究室(内设综合科、宣传信息科)、提案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学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35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4人,办公室主任1人(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1人,研究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专委会专职副主任8人,科级领导职数15人。事业编制6人。

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驻会常委单列行政编制另行核定。

政协荆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

1

1238.29 

一般公共服务

24

1296.06 

 其中:政府性基金

2

 

公共安全

25

 

上级补助收入

3

 

教育

26

 

事业收入

4

 

科学技术

27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5

 

文化体育与传媒

28

 

经营收入

6

 

社会保障和就业

29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医疗卫生

30

29.25 

其他收入

8

113.93 

节能环保

31

 

 

9

 

城乡社区事务

32

0.14 

 

10

 

农林水事务

33

6 

 

11

 

交通运输

34

 

 

12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35

 

 

13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36

 

 

14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37

 

 

15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38

 

 

16

 

住房保障支出

39

39.55

 

17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40

 

 

18

 

其他支出

41

 

 

19

 

 

42

 

本年收入合计

20

1352.22

本年支出合计

43

1371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1

 

    结余分配

44

 

上年结转和结余

22

257.64

    年末结转和结余

45

 238.86

收入总计

23

1609.86 

合计

46

1609.86

注:1.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数据可从部门决算表一提取。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合计

其中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1371.00

1083.38

287.6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96.06

1014.59

281.47

20102

政协事务

1296.06

1014.59

281.47

2010201

  行政运行

835.01

 835.01

201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92.04

  179.58

12.46

2010203

  机关服务

2010204

  政协会议

119.02

 119.02

2010205

  委员视察

2010206

  参政议政

   102.30

102.31

2010299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47.69

47.69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9.25

29.25

21005

医疗保障

29.25

29.25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29.25

29.25

212

城乡社区支出

0.14

0.14

21205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0.14

0.14

2120501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0.14

0.14

213

农林水支出

6.00

6.00

21305

扶贫

6.00

6.00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

6.00

6.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9.55

39.55

22102

住房补贴

1.50

1.5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8.10

38.10

注:1.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数据可从部门决算表四提取。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收入总计:1352.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8.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38.30万元。

2)其他收入:113.92万元。

3)上年结转结:257.64万元。

本年度收入1352.2万元比上年度1289.43万元增加62.79万元,增长4.87%,无较大变化。

2.2017年支出总计:13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1257.0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医疗卫生:29.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费支出。

3)城乡社区环境支出:0.14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4)农林水支出:6万元,用于扶贫工作。

5)住房保障支出:39.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本年度支出1371万元比上年度1209.37万元增加161.6万元,增长13.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3.2017年结转总计238.86万元。

(二)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63万元,项目支出269.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1182.1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工作费用开支。

2.疗卫生行政单位医疗29.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费支出。

3.林水支出:6万元,用于三万奖补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0.14万元,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5.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9.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08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1.2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2.17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因公出国开支6.9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4万元。

2、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当年无新增购置车辆,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开支为7.72万元,比年初预算6万元增加1.72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3、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为2.69万元,比年初预算5万元减少2.31万元。2017年共接待公务人员21批次,100人。

(五)201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共执行政府采购金额132.74万元,主要采购内容为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及劳务服务。

(六)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单位固定资产为282.11万元

(七)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2017年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名词解释

(一)功能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二)会计科目

关于收支科目的解释参考如下,单位可摘抄各自使用的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及中省安排的补助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非财政补助收入(不含中省转移支付补助)。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动用事业基金:事业单位预计用当年各项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结转下年支出: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5.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1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 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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