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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县级政协“两个薄弱”的几点思考
信息来源:荆州政协 | 发布时间:2024-06-14 15:32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为政协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选优配强政协领导班子,重点解决市县政协基础工作薄弱、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近年来,荆州市各级政协组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对政协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对标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新要求,积极寻求破解“两个薄弱”问题的有效途径,推动基层政协工作提质增效。现将江陵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肖俊杰同志撰写的文章刊发如下,供学习参考。



破解县级政协“两个薄弱”的几点思考

江陵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肖俊杰


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湖北省委、荆州市委相继印发实施意见,荆州各县市区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着力解决“两个薄弱”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地方政协工作实际,还存在一些差距,需要在操作层面进一步找准突破口、寻求新路径。

一、现实背景

(一)中央有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大会、参加人民政协会议代表团会议上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回答了人民政协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根本遵循。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重点解决市县政协基础工作薄弱、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2021年,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市县政协工作仍然是政协工作的短板,存在工作不够规范、发展不够平衡、人员力量相对薄弱等突出问题”,强调“提高建言资政水平”“深化凝聚共识工作”“抓好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地方党委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市县政协工作。健全市县政协工作机构和力量”。

(二)现实有需求。市县政协处在凝心聚力第一线、决策资信第一线、协商民主第一线、国家治理第一线,是党和国家一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市县政协“两个薄弱”问题,有利于推进市县政协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担负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一是有利于履行“统”的职能。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利益群体不断产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基层大量涌现。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迫切需要市县政协发挥“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广泛联系和动员各界群众,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把更多的人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二是有利于发挥“专”的作用。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市县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和主战场,面临的任务更艰巨、挑战更严峻。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更好发挥市县政协具有协商平台多、协商机制活、协商范围广的优势,瞄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问题,大兴调查研究,深入协商集中议政,强化监督助推落实,有利于更好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三是有利于突出“近”的优势。市县政协具有“开门就是基层、出门就是群众”的特点,具有更加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组织委员常态化下沉农村、社区,及时了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问题和社会关系问题,深入开展“一线协商·共同缔造”活动,能够更好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职能定位把握不够精准。一些地方领导对人民政协制度认识不够清晰,对人民政协“是什么”认识不到位,存在性质定位、职能定位等认知模糊问题,以至于重视支持政协工作不够。一些政协干部对政协章程学习不深入,对人民政协“干什么、怎么干”把握不到位,还存在职能模糊、责任模糊、工作方式模糊等问题,以至于“三大职能”履行不够有效。二是“二线”思维普遍存在。对政协是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四个第一线”的认识不够,以至于人员力量配备不能适应新使命新要求,务主业、抓创新、谋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二)机构设置不规范。一是数量不统一。荆州市8个县市区中,办、委、室等工作机构数量最多的为10个,最少的仅7个。二是设置不科学。县级政协机构设置应适应工作需要。荆州市8个县市区中,6个没有设立研究室、2个没有设立委工委,少数县市区即设有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又设有科教卫体委,即设有社会法制委、又设有民宗港澳台侨委。7个县市区设有人资环委,但其联系县直部门较少,职能较轻。三是名称不一致。部分县市区同样职能的工作机构名称不统一,挂牌机构设置不统一。

(三)人员配备不合理。一是编制配置缺乏标准。县级政协机关人员编制核定没有科学标准,存在多寡不均问题。荆州市8个县市区政协机关定编最多的松滋市达34个,最少的江陵县仅18个。二是干部年龄结构老化。专委会主任均为55岁以上转岗到任,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机关年轻干部极少,绝大多数县级政协仅有23人。以江陵县政协为例,40岁以下年轻干部仅有2人,没有30岁以下年轻干部,50岁以上干部占机关干部总数70%以上,工作活力严重不足。三是官多兵少问题突出。县级政协领导职数配备过多,均按编制总数配备领导职数,“有官无兵”“全员皆官”问题突出。四是专业性人才紧缺。县级政协领导干部绝大多数为党政机关转岗而来,过渡性干部多,“懂协商、善议政”的专业性干部及运用数字、网络等新手段开展协商议政的干部比较缺乏。

(四)制度保障不健全。一是重视支持政协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问题要在党委决策之前先交政协协商”“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主动参加重要协商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党政部门重要情况通报”“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等制度机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二是程序性制度落地缺乏细则规程。全会、常委会、主席会议及各类协商会议等规则不健全,操作性、规范化、程序化有待提高。三是经常性工作制度不完善。政协提案、委员学习培训、联系基层、联系群众、视察调研、民主监督工作制度不完善,工作不够规范。

(五)委员管理不严格。一是委员推选程序亟待优化。现行委员产生采取推荐制,往往大会前夕才与政协协商,政协组织缺乏提前介入,委员人选适用性不强,委员队伍素质难以保证。二是委员履职考核体系亟待健全。各地委员履职考核内容不统一、考核程序不规范、考核标准差异大,普遍存在委员履职积极性不强、刚性约束不够等问题,激励约束委员履职的制度不健全。三是委员退出机制亟待完善。多数县级政协没有建立委员“退出”详细规则,对委员失去代表性、因个人身体或工作区域变动等原因或违纪违法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情形缺乏明确规定,难以做到依规调整。

(六)作用发挥不突出。一是资政建言不够有效。主要表现在:聚焦党委政府中心任务不够,协商选题不精准;调查研究质量不高,提案或社情民意反映建设性意见不多,高质量调研成果缺乏;民主监督流于形式,监督实效性不强。二是凝聚共识缺乏方法。面向社会传播共识的方式方法不多,委员自身对理论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宣传阐释政策能力不足。三是服务基层有待加强。对政协协商向基层协商缺乏制度性安排,对基层政协联络组、委员工作室等平台设置缺乏统一性、科学性安排。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一是压实党委对政协工作领导责任。把重视政协工作、发挥政协作用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县级党委书记述职报告内容。二是强化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好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设立县级政协机关党组、专委会党小组,进一步明确各类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各自的职责定位。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履职实践。严格落实县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组织开展体现政协特色的党建活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政协基础工作强起来、活起来、实起来,实现特色党建与政协履职互促共进。

(二)优化组织体系,加强政协机构建设。一是出台人民政协组织条例。建议全国政协制定人民政协组织条例,分别就中、省、市、县人民政协组织建设作出规定,指导各地规范组织体系建设。明确按照辖区总人口0.5/10000的标准配置县级政协机关人员编制。恢复乡镇(管理区、街道)联络组设置,明确党委副书记为联络组组长及正科级别,明确专(兼)职政协干事,明确工作职责。是规范政协工作机构设置。地市州人民政协加强统筹,出台意见,指导基层结合实际,整合专门(工作)委员会职责,统一县级政协专委会机构名称、数量、职能职责,统筹设立办公室(研究室)、委工委、提案委、经济委、农业农村委(环资委)、社法委(民宗港澳台侨委)、文化文史学习委(科教卫体委)“一室六委”。三是强化机关办公室职能。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制定县级政协办公室“三定”规定,内设综合股、文秘股、信息调研三个股室,科学界定机构职能。是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加强机关办公室人员配备,确保工作人员6人以上。优化科级领导干部职数配备,明确办公室12副(1名负责机关日常工作、1名负责研究室工作)、各专委会1名主任职数配置。充实专委会工作人员力量,按照1名工作人员服务2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标准,指定办公室工作人员参与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

(三)健全规则制度,规范经常工作程序。一是完善程序性工作细则规程。研究制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协商议政等工作规则,委员管理办法,确保程序规范、严谨细致。二是健全经常性工作制度。完善提案交办、办理、督办、反馈机制,重点提案“回头看”跟踪问效机制,建立学习培训、联系走访委员和界别群众、视察考察、调查研究、社情民意信息反映办理一线协商等工作制度,提升经常性工作效能。三是改进政协内部运行机制。优化机关管理制度,健全县级政协联系指导基层工作、专委会联系县直部门、委员全员入委、委员下沉行政村社区等工作机制,提升政协工作整体联动、上下协同效能。

(四)建强委员队伍,提升专门机构效能。一是完善委员推荐提名机制。坚持“荐”“管”融合,改进委员产生程序,加强政协党组与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的三方联动,政协党组提前介入,发挥把关、甄别作用,共同研究和协商决定委员人选。特别是对留任委员应充分尊重政协党组的意见。二是强化委员履职管理。加强对委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建立常委履职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制定《委员履职考核评分细则》,对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考评推动委员履职考评情况纳入委员所在单位综合考评体系,增强委员对履职考评的认同和重视,形成委员进退留转常态机制。三是拓展委员履职平台。全面推行“全员入委”,提升专委会工作效能。建立“一村一委员”工作机制,推动委员履职力量“下沉”,更好地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社合治理效能。基层以乡镇(管理区、街道)为单元设立议事中心或委员活动室,县直以界别为单元设立委员活动室,在委员中遴选专业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热衷服务群众的优秀政协委员,建设一批政协委员工作室,打造政协委员联系服务基层和界别群众的履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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